3月31日,公司举办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本次培训特邀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试中心成炳国主任主讲,重点讲授新修订的《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成炳国从《规定》修订的目的、依据和内容三部分进行了详细讲解,在修订的内容板块重点讲解了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十三项安全职责、企业承担的六大安全主体责任和必须建立的十三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并结合多个案例解读修订后的《规定》,妙趣横生、富于哲理,参加培训人员表示受益匪浅。
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311号令发布了修订后的《规定》,并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规定》是继2014年12月1日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2017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之后又一部重要的安全生产地方法规,学习培训这一《规定》,对于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决不逾越安全生产“红线”,巩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有效成果,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