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从北京传来喜讯,中央文明委发布《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记者了解到,在全国文明城市(区)名单中,济南位列省会城市榜首,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正式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全面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和群众生活质量,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市,涌现出一批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突出、群众高度认可、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为展示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激励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深化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中央文明委今年评选表彰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并对往届全国文明城市进行复查。
2017年8月以来,中央文明办根据中央文明委2017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按照城市自主申报、省级择优推荐、中央部委审核、组织综合测评、听取市民意见、进行综合计分、媒体集中公示等评选程序,严谨规范组织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以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和网上材料审核三种方式对166个参评城市进行测评,严格依据参评城市的2015、2016、2017年三年测评总成绩排名,报中央文明委领导批准,提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同时,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进行自查、省级审查推荐、中央部委审核、组织复查测评等复查程序,认真做好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严格依据中央文明办组织的网上材料审核结果和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办组织的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结果,提出对往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复查建议,报中央文明委领导批准。现将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公布如下:
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89个)
省会城市 (5个)
山东省济南市
海南省海口市
河北省石家庄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青海省西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