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段:2012-08-21 00:00:00 点击量:
日前,济南市公安局印发了《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经文保系统治安保卫机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在2011年度经济文化保卫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治安保卫机构和治安保卫人员进行表彰。其中,济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保卫处处长王传军荣立个人三等功。
王传军自从事保卫工作以来,以身作则,恪尽职守,从严管理,积极落实各项保卫工作。在他的带领下,公司保卫处紧紧围绕强化治安、稳定队伍、创建平安重工、促进经济发展这一主线,密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工作,确保了公司的安全与稳定。
2011年,保卫处从基础管理做起,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四防”要求,认真抓好安全预防工作,做到勤检查、勤督促、勤整改,把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不断加大查获力度,严查违规违纪,严厉打击内盗;加强技校校园保卫工作,推动平安校园建设深入发展;切实做好原“法轮功”人员的监控帮教工作,使其深入了解到邪教组织的危害,从而真正摆脱出来。
在王传军的带领以及保卫处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为维护公司的安全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