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2010-08-27 00:00:00 点击量:
来源: 济南时报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src="//119.163.120.11/count/development/accessCounter.jsp?contentId=74751"></script>
从现在起至年底,我市将展开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涉企不合理收费,严肃查处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加重企业负担等问题。我市提出,凡未经批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均属于乱收费,一律予以取消。同时,强制企业到指定机构接受检测、代理等服务并收费的5类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也要予以取消。取消多类涉企收费项目
日前,市政府发布了《济南市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在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方案提出,凡未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均属于乱收费,一律予以取消;对不合理或者重复设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予以取消;对收费标准偏高的,合理降低收费标准。特别重视清理与企业销售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企业职工人数等挂钩的收费项目。
在治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方面,方案提出对五类收费一律予以取消:行政机关以经营服务性收费名义收取费用的;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行政机关擅自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机构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的;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制企业到指定机构接受检测、代理、查询等服务并收费的。对偏高的收费标准要及时降低。
同时,我市将对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涉企收费进行审查,取消和调整不合理收费项目和标准。其中将会费与行政许可或行政职能挂钩强制收取的;强制企业加入协会、学会等社团并收取会费的;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一律取消。
清理强行向企业拉广告要赞助等行为
我市还将清理和纠正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违纪行为,对向企业乱摊派、乱集资以及强行向企业拉广告和索要赞助;强制向企业摊派订购书报刊物、音像制品和强制企业参加不必要的会议、培训、会展、学术研讨、技术考核;强制企业加入协会、学会、研究会;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到企业报销各种费用;未经出资人(机构)审核同意强行要求企业捐赠、捐献;无偿借用企业车辆、人员等行为,坚决清理和纠正。
涉企收费项目只减少不增加
方案提出,今后涉企收费项目只能减少、不能增加;涉企收费标准只能降低、不能提高,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执行。并把减轻企业负担与清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结合起来,对加重企业负担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者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