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劳动局召开了所属技工院校负责人专题会议,就济南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济南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贯彻实施进行了动员部署。目前,公司技工学校正积极落实此项活动,鼓励在校学生参加此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济南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40元,政府补助60元。参保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治疗发生的符合医疗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医疗费用(含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实行最高支付限额制度,标准为6万元。
生一次病住一次院动辄成千上万元,在看病难,看病贵成为社会问题的情况下,国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重点保障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医疗需求。这是国家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
重工技校的学生绝大多数来源于省内农村,能够参加这一项保险,为广大学生家长解除了后顾之忧,确实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为民造福的好事。技校接到此次活动的安排意见后,立即安排有关人员落实该项工作,鼓励动员学生积极参保,真正把政府对学生的关心爱护落到实处。目前,这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