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工论坛”在公司科技楼第四会议室如期举行,此期论坛邀请了法律顾问室主任刘庆奇为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讲授法律知识,进一步深化公司各级领导对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认识。
刘主任首先为大家简单介绍了法的不同分类,然后主要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了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中的有关内容。在合同法方面,刘主任主要给大家介绍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比如平等原则,指法律地位的平等而不是事实平等,权利与义务的均衡,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等等;自愿原则,合同重在约定,约定优于法定;公平原则,重点强调起点公平,即签订合同时的公平,而不是履行合同时的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即合同法中的帝王条款;合法原则,即不仅要合法经营也要遵守社会公德等。
另外,刘主任还用翔实的案例为大家解读了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中的注意事项,比如,首先要明确签约对象是否具有主体资格,合同条款是否具有对等性,合同的用词是否出现前后矛盾,违约责任是否具有明确性,风险评估是否完整,证据保存时候完整等等。
通过刘主任在此期论坛上的讲述,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对企业生产中主要涉及到的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为今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良性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