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务处对销售公司下发了关于债权确认的规范性意见,以确保应收债权及质保金回收的及时性。目前,公司应收帐款金额已达到历史高峰,截止到八月底,公司销售一处、开发部的应收帐款余额已达七千万元,其中的应收到货款及质保金各三千余万元,因此,加强债权和质保金的管理势在必行。
为降低应收帐款的坏帐风险,维护公司债权的规范和安全,财务处改变以往的事后管理模式,细化分析每个合同,合同一旦到期,即要求销售公司在当月确保收回质保金,同时为加强债权的及时回收,将资金回收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加强对销售公司领导和业务人员的考核力度。
销售公司根据债权情况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但是对合同质保金的管理和回收还不够完善。为此,财务处自05年就建立了应收帐款辅助帐,理清并细化了公司债权,进一步明细了公司应收帐款管理,加强了公司对应收帐款的监控和回收,取得了显著效果。8月在公司定单较少,前期生产任务重的情况下销售回款近三千万元,但8月底应收未收的质保金为五百多万元。因此,下一步,财务处将协同销售公司、法律顾问室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切实提高质保金的回收率,通过采取对高风险合同全款提货、低风险合同到货付款等多种方式来加强质保金的管理,并将逐步出台一系列考核措施,来保证资金的及时回收和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