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公司工会组织各单位分会主席召开了专题会议,主要讨论了在公司实行“职工代表证”制度,以及在公司范围内开展“慈心一日捐”和“交一次特别会费”献爱心活动的相关事宜,同时还学习了《济南市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企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群众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力的重要渠道,也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公司工会根据市总工会意见,确定在公司实行“职工代表证”制度,目的就是从加强对职工代表的管理入手,规范对职工代表管理的各项措施,全面提高职工代表的整体素质和责任心,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在职代会中的主体作用,促进济南重工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和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另外,会上还通过了关于在公司范围内开展“慈心一日捐”和“交一次特别会费”的献爱心活动,并得到了公司党委及经理层领导的支持。据悉,此两项活动以各基层工会委单位,按照“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开展,将于4月25日正式开始,截止到28日结束。其目的在于弘扬扶贫济困、安老救孤、赈灾助医、行善助学,鼓励广大职工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心,以自己的爱心和善行提升自身社会价值,体现济南重工人融入社会、回报社会的精神,以实际行动推动和谐重工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