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公司劳动用工制度,近日,人力资源处组织人员集中精力,针对公司四月份集中续签劳动合同的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续签合同。
这次集中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共涉及30部门724人,根据公司规定这次续签人员合同期限1—5年。
这次订立劳动合同,公司本着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的原则,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的有关劳动合同签订规定执行,并经研究对有关人员暂不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履行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人与劳动者双方签字、盖章、注明签字日期、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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